ICS07.060
CCSA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0480—2025
代替GB/T20480—2017
沙尘天气等级
Classificationofsandanddustweather
2025-05-30发布 2025-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单地沙尘天气等级 1 ………………………………………………………………………………………
4.1 划分依据和等级 1 ……………………………………………………………………………………
4.2 划分指标 1 ……………………………………………………………………………………………
5 沙尘天气过程等级 2 ………………………………………………………………………………………
5.1 划分依据和等级 2 ……………………………………………………………………………………
5.2 划分指标 2 ……………………………………………………………………………………………
参考文献 3 ………………………………………………………………………………………………………
ⅠGB/T20480—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0480—2017《沙尘天气等级》,与GB/T20480—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
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将术语“天气过程”“能见度”更改为“沙尘天气过程”“水平能见度”(见3.2、3.3,2017年版的
2.2、2.3),删除了术语“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基准气候站”(见2017年版的2.5和2.6);
b) 将“单站沙尘等级”更改为“单地沙尘天气等级”,更改了等级划分中水平能见度指标要求(见
第4章,2017年版的第3章)。
c) 将“区域性沙尘天气等级”更改为“沙尘天气过程等级”(见第5章,2017年版的第4章),更改
了划分依据和等级(见5.1,2017年版的4.1);删除了“区域性浮尘天气”(见2017年版4.2.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气象局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安林昌、杨明珠、孙涛、王棒、文萍、刘旭升、桂海林、王继康、张碧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6年首次发布为GB/T20480—2006,2017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ⅢGB/T20480—2025
沙尘天气等级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单地沙尘天气等级和沙尘天气过程等级。
本文件适用于沙尘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评估、服务及科研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沙尘天气 sandanddustweather
沙粒、尘土悬浮空中,使大气能见度降低的天气现象。
3.2
沙尘天气过程 sandanddustweatherprocess
受同一天气系统影响,使得沙尘天气出现、演变、消失(亡)的全部历程。
3.3
水平能见度 horizontalvisibility
视力正常的人,在当时的天气条件下,能够从天空背景中看到和辨认的近地面目标物(黑色、大小适
度)的最大水平距离;夜间指中等强度的发光体能被看到和识别的最大水平距离。
注:视力正常的人其眼睛能够察觉的最小亮度对比(对比阈值)为0.05。
[来源:GB/T33673—2017,2.1]
3.4
风力 windforce
风的强度,气象上常用风级表示,国际上常用蒲福风级表示。
[来源:GB/T28591—2012,2.2]
4 单地沙尘天气等级
4.1 划分依据和等级
单地沙尘天气等级主要按照沙尘天气发生时的水平能见度,同时参考风力大小进行划分。将水平
能见度小于10km的单地沙尘天气划分为浮尘、扬沙、沙尘暴、强沙尘暴、特强沙尘暴5个等级。
4.2 划分指标
4.2.1 浮尘
无风或风力小于或等于3级,地面沙粒和尘土悬浮在空中使空气变得浑浊,水平能见度大于或等于
1GB/T20480—2025
1km且小于10km。
4.2.2 扬沙
风力大于3级,地面沙粒和尘土被吹起使空气相当浑浊,水平能见度大于或等于1km且小于
10km。
4.2.3 沙尘暴
风将地面沙粒和尘土吹起使空气很浑浊,水平能见度大于或等于500m且小于1km。
4.2.4 强沙尘暴
风将地面沙粒和尘土吹起使空气非常浑浊,水平能见度大于或等于50m且小于500m。
4.2.5 特强沙尘暴
风将地面沙粒和尘土吹起使空气特别浑浊,水平能见度小于50m。
5 沙尘天气过程等级
5.1 划分依据和等级
沙尘天气过程的等级按照出现沙尘天气的范围大小和强度划分,由弱至强依次划分为扬沙天气过
程、沙尘暴天气过程、强沙尘暴天气过程、特强沙尘暴天气过程4个等级。符合同时达到两种或以上等
级时,应按照最强的沙尘天气过程等级为准。
5.2 划分指标
5.2.1 扬沙天气过程
在同一次沙尘天气过程中,相邻5个或5个以上基本气象站和基准气候站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
成片的扬沙或以上强度的沙尘天气。
注1:基准气候站(referenceclimatologicalstation),根据国家气候区划及全球气候观测系统的要求,为获取具有充
分代表性的长期、连续资料而设置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其站址已至少保持50年稳定不变。
注2:基本气象站(basicweatherstation),根据国家气候分析和天气预报的需要所设置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其站址
已至少保持30年稳定不变。
5.2.2 沙尘暴天气过程
在同一次沙尘天气过程中,相邻3个或3个以上基本气象站和基准气候站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
成片的沙尘暴或以上强度的沙尘天气。
5.2.3 强沙尘暴天气过程
在同一次沙尘天气过程中,相邻3个或3个以上基本气象站和基准气候站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
成片的强沙尘暴或以上强度的沙尘天气。
5.2.4 特强沙尘暴天气过程
在同一次沙尘天气过程中,相邻3个或3个以上基本气象站和基准气候站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
成片的特强沙尘暴。
2GB/T20480—2025
GB-T 20480-2025 沙尘天气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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