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080.01
G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6324.8—2014
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8部分:液体产品水分测定
卡尔·费休库仑电量法
Testmethodsoforganicchemicalproducts—Part8:
Determinationofwaterofliquidproducts—Carl·fischercoulometricmethod
2014-12-31发布 201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GB/T6324《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液体有机化工产品水混溶性试验;
———第2部分:挥发性有机液体水浴上蒸发后干残渣的测定;
———第3部分:还原高锰酸钾物质的测定;
———第4部分:有机液体化工产品微量硫的测定 微库仑法;
———第5部分:有机化工产品中羰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第6部分:液体色度的测定 三刺激值比色法;
———第7部分:熔融色度的测定;
———第8部分:液体产品水分测定 卡尔·费休库仑电量法。
本部分为GB/T6324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会(SAC/TC63/SC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巨化集团技术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浙江省氟硅新
材料质量检验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百川化工(如皋)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钟军、范俊、张红英、胡延风、夏添、戴宏文、徐正云、薛建军。
ⅠGB/T6324.8—2014
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8部分:液体产品水分测定
卡尔·费休库仑电量法
警告:本部分未提及同标准使用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有关的安全和预防措施的说明见第3章。
1 范围
GB/T6324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大多数液体有机化工产品中水分的一种试验方法———卡尔·费
休库仑电量法。
本部分适用于测定产品中水的质量分数在0~2.0%。
本部分不适用于能与卡尔·费休试剂的主要成分反应并生成水的样品以及能还原碘或氧化碘化物
的样品中水分的测定。
在某些情况下,试样需要预处理措施,它们均在相应的产品标准中做了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283—2008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26793 库仑法微量水分测定仪
3 一般规定
3.1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
3.2 卡尔·费休试剂包含碘、吡啶等有机碱、二氧化硫、甲醇或其他醇类。操作时应穿戴化学防护手套
等防护用品,应避免吸入试剂蒸气或与皮肤直接接触。
3.3 采样和样品的预处理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应避免外部环境水分污染试样或取样
设备。
4 方法原理
存在于试样中的任何水分与卡尔·费休试剂进行定量反应,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为:
H2O+I2+SO2+3C5H5N
→2C5H5N·HI+SO3+C5H5N·SO3
C5H5N·SO3+CH3OH
→C5H5N·HSO4CH3
卡尔·费休库仑水分测定仪中的一对测量电极和一对电解电极针对反应系统中碘量的变化,测量
电极检测到阳极室的电动势改变,驱动电解电极进行电解,在电解电极的阳极、阴极上分别发生氧化、还
1GB/T6324.8—2014
原反应,直到系统中的水全部反应完毕。
阳极氧化反应:
2I--2e
→I2
阴极还原反应:
I2+2e
→2I-
2H-+2e
→H2↑
在阳极生成的I2分子数等于消耗掉的试样中水的分子数,而电解生成的碘(I2)量或反应消耗的水
与所消耗的电量成正比,依据法拉第定律,经换算,扣除平衡状态的空白电流后,卡尔·费休库仑水分测
定仪可直接给出被测试样中的水分质量或含量。
5 仪器
5.1 卡尔·费休库仑水分测定仪:符合GB/T26793的规定;
5.2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5.3 注射器:100μL、1mL、2mL、5mL。
6 试剂
6.1 样品溶剂:甲醇、乙二醇甲醚、吡啶、冰乙酸、氯仿、甲苯、二甲苯等或以上试剂组成的混合溶剂。如
试剂中水的质量分数大于0.05%,于500mL试剂中加入5A分子筛约50g,塞上瓶塞,放置过夜,吸取
上层清液使用。
6.2 卡尔·费休试剂:按照GB/T6283—2008中5.13的规定配制,或与卡尔·费休库仑电量水分测定
仪配套的电解液(市售试剂)。
7 分析步骤
7.1 准备
7.1.1 按照仪器规定加入卡尔·费休试剂,调节库仑电量水分测定仪,至仪器稳定。
7.1.2 对于强酸性样品,应预先加入吡啶等有机碱,调节库仑水分仪测定体系的pH值在仪器要求的
pH范围内,测定前应进行预滴定消除试剂空白的干扰。
7.1.3 对于强碱性样品,应预先加入苯甲酸等有机酸,调节库仑水分仪测定体系的pH值在仪器要求的
pH范围内,测定前应进行预滴定消除试剂空白的干扰。
7.1.4 在特殊情况下,当甲醇不适于做样品溶剂时,其他样品溶剂也能使用,如冰乙酸、吡啶或1体积
甲醇和3体积氯仿的混合物等。
7.1.5 酮类物质与甲醇反应生成缩酮和水,醛类物质与甲醇反应生成缩醛和水,应使用不含甲醇的卡
尔·费休试剂。
7.2 测定
根据表1选择适宜的试样进样量,用注射器注入试样进行电量滴定,在库仑电量水分测定仪显示屏
上直接读取水的质量或质量分数。
2GB/T6324.8—2014
表1 试样量的选择
试样中水的质量分数 吸取试样的体积/mL
0~500mg/kg 5
500mg/kg~1000mg/kg 2
1000mg/kg~2000mg/kg 1
0.2%~0.5% 0.5
0.5%~2.0% 0.1
8 结果计算
试样中水的质量分数w,按式(1)计算:
w=m
m1-m2×100% …………………………(1)
式中:
m———卡尔·费休库仑水分测定仪测得的试样中水的质量数值,单位为克(g);
m1———进样前注射器和试样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2———进样后注射器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9 精密度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9.1 重复性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量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应超过重复性限r,试样中水分含量范围
及重复性方程见表2。
如果两次测定值的差值超过重复性限r,应舍弃试验结果并重新完成两次单个试验的测定。
9.2 再现性
在再现性的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再现性限R,试样中水分的含量范
围及再现性方程见表2。
表2 水分含量范围及重复性和再现性方程
试样中水的质量分数/% 重复性限r 再现性限R
>0.003%且≤0.020% r1=0.01874X1/2
1 R1=0.06877X1/2
1
>0.020%且≤2.0% r2=0.040X2/3
2 R2=0.105X2/3
2
注:X表示两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GB/T6324.8—2014
GB-T 6324.8-2014 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8部分 液体产品水分测定 卡尔.费休库仑电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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