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340.01
CCSC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420—2025
代替GB/T31420—2015,GB/T31419—2015,GB/T31009—2020
个体防护装备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要求
Requirementsfortoxic,hazardousandrestrictedsubstancesinpersonal
protectiveequipment
2025-06-30发布 2026-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要求 1 ………………………………………………………………………………
附录A(资料性) 致癌芳香胺清单 7 ………………………………………………………………………
附录B(资料性) 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测试方法 8 ………………………………………………………
参考文献 12 ……………………………………………………………………………………………………
ⅠGB31420—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1420—2015《阻燃服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GB/T31419—2015《火灾逃生面
具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和GB/T31009—2020《足部防护 鞋(靴)限量物质要求及测试方法》。本
文件以GB/T31420—2015为主,整合了GB/T31419—2015和GB/T31009—2020的内容,同时增加
了其他防护部类产品的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要求,与GB/T31420—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标准的范围(见第1章,GB/T31420—2015的第1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增加了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要求及测试(见第4章);
———删除了六价铬、含氯苯酚、镍含量及高温烟气中化学物质的试验方法(见GB/T31420—2015
的第3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31009,2014年首次发布,2020年第一次修订;
———GB/T31419,2015年首次发布;
———GB/T31420,2015年首次发布。
ⅢGB31420—2025
个体防护装备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中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的要求,描述了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头部防护、眼面部防护、听力防护、呼吸防护、防护服装、手部防护、足部防护和坠落防
护等个体防护装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2903 个体防护装备术语
GB/T35611—2024 绿色产品评价 纺织产品
3 术语和定义
GB/T129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毒有害物质 toxicandhazardoussubstances
本身具有危害特性,可能对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品。
3.2
限量物质 restrictedsubstances
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存在,但限制其含量或使用条件的物品。
4 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个体防护装备中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应符合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要求。
4.1.2 个体防护装备中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的水平应在绝大多数从业人员可允许的安全限量范围内。
4.1.3 个体防护装备中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有毒有害限量物质要求,并满足个体防护装备的功能性要
求,且不应降低个体防护装备整体的防护效果。
4.2 安全性要求
4.2.1 头部防护装备
头部防护装备中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1GB31420—2025
表1 头部防护装备中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要求
序号 物质名称 CAS号 指标要求 适用范围
1 总铅 7439-92-1≤1000mg/kg
2 总镉 7440-43-9≤100mg/kg直接接触皮肤的材料
3 六价铬 18540-29-9≤3mg/kg直接接触皮肤的皮革类材料
4 多溴联苯(PBBs)a — ≤1000mg/kg
5 多溴二苯醚(PBDEs)a — ≤1000mg/kg塑料、橡胶及皮革类材料
6邻苯二甲酸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117-81-7 ≤0.1%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85-68-7 ≤0.1%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84-74-2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84-69-5 ≤0.1%塑料、橡胶及含有人造革和
合成革的材料
7 甲醛含量 50-00-0≤75mg/kgb,
或≤300mg/kgc纺织品类及皮革类材料
8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d — 禁用 纺织品类及皮革类材料
a仅适用于声称具有阻燃性能的材料。
b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c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
d致癌芳香胺清单见附录A,限量值≤20mg/kg(纺织品类),限量值≤30mg/kg(皮革类)。
4.2.2 眼面部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装备中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眼面部防护装备中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要求
序号 物质名称 CAS号 指标要求 适用范围
1 总铅 7439-92-1 ≤1000mg/kg
2 总镉 7440-43-9 ≤100mg/kg直接接触皮肤的塑料材料a
3 镍析出量 7440-02-0 ≤0.5[μg/(cm2·周)]直接接触皮肤的金属防护镜架
a仅适用于带有呼吸防护功能的眼面部防护具。
4.2.3 听力防护装备
听力防护装备中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应符合表3的规定。
2GB31420—2025
GB 31420-2025 个体防护装备有毒有害及限量物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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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7-27 18:28:0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