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3.140
CCST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366—2025
代替GB/T15366—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装置的型式、
位置及基本要求
Types,positionsandgeneralrequirementsforcontrolsofmotorcyclesandmopeds
2025-06-30发布 2026-0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操纵装置的型式、位置 2 ……………………………………………………………………………………
5 基本要求 6 …………………………………………………………………………………………………
附录A(规范性) 方向盘式正三轮摩托车座椅、脚踏板和方向盘中心位置要求 7 ………………………
附录B(规范性)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操纵装置的要求 9 …………………………………
ⅠGB/T15366—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5366—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装置的型式、位置及基本要求》,与
GB/T15366—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装置”“操纵装置”“方向盘中心”和“纵向平面”及其定义(见3.1、3.2、3.16、3.17);
b) 更改了术语“方向把”“脚踏”“摇臂杆”“联合制动”“顺时针方向/逆时针方向”的定义(见3.3、
3.10、3.11、3.12、3.15,2008年版的3.2、3.11、3.12、3.15、3.22、3.23);
c) 删除了术语“操纵件”“车架”“脚操纵杆臂”“脚蹬”“平台”“点火开关”“指示器”“信号装置”和
“符号”及其定义(见2008年版的3.1、3.6、3.10、3.13、3.14、3.16、3.17、3.18、3.19);
d) 更改了换挡器、喇叭、灯光等操纵装置的要求(见4.4.2、4.5.1、4.5.2,2008年版的4.3.2、4.4.1、
4.4.2);
e) 删除了手动减压操纵、辅助后轮制动器、自动离合器等操纵装置的要求(见2008年版的4.1.3.2、
4.2.2.3、4.3.1.3);
f) 删除了操纵杆和脚踏的特殊尺寸要求(见2008年版的附录A);
g) 增加了方向盘式正三轮摩托车座椅、脚踏板和方向盘中心位置要求(见附录A);
h) 增加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操纵装置的要求(见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
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欣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宗申车业
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瑞驰摩托车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江苏金彭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涛、李先文、尹君、杨林、苏梅、龚从庆、陆瑾、付雨强、周英、王成芳、孙克友、
杜鹏、钱春虎。
本文件于1994年首次发布,2008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ⅢGB/T15366—202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装置的型式、
位置及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装置的型式、位置及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的操纵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5359.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1部分:车辆类型
GB1536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GB24155—2020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535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装置 device
用于执行一个或多个功能的元件或元件组合。
3.2
操纵装置 control
为了获得摩托车不同机构的各种功能,驾驶员用手或脚实施操作的装置。
3.3
方向把 handlebar
位于前叉/转向立柱顶部,用于控制摩托车行驶方向的手把部件。
3.4
方向把套 handgrip
位于方向把两端、供驾驶员手握住的套类部件。
3.5
旋转把套 rotatinghandgrip
为控制摩托车的某一功能机构,能围绕着方向把轴线旋转的方向把套。
3.6
方向盘 steeringwheel
位于车架前上部,用于控制摩托车行驶方向的转盘式部件。
3.7
操纵杆 controllever
绕支点转动用以操纵摩托车某些功能机构的力臂装置。
1GB/T15366—2025
3.8
手操纵杆 handlever
驾驶员用手实施控制的操纵杆。
3.9
脚操纵杆 footlever
驾驶员用脚实施控制的操纵杆。
3.10
脚踏 pedal
脚操纵杆端部凸出供脚踩踏接触的套类或板类承压部件。
3.11
摇臂杆 rockerarm
脚操纵杆两端能绕其中心或接近其中心处旋转的脚踏零件。
3.12
联合制动 combinedservicebrake
操作单个控制器可以联合控制至少两个制动器的一套制动系统。
注:通过液压作用或机械联动或两者兼有,或通过电气和/或电子信号和设备进行制动。
3.13
左侧/右侧 left/right
面向前进方向,在沿摩托车纵向中心平面左边的为左侧、右边的为右侧。
3.14
前部 frontend
驾驶员位于骑行位置时,方向把上离驾驶员最远的部位。
3.15
顺时针方向/逆时针方向 clockwise/counter-clockwise
眼睛正对观察物从被观察物的上部或外部看,时针绕轴旋转的方向/反方向为顺时针方向/逆时针
方向。
3.16
方向盘中心 centerofsteeringwheel
方向盘轮圈的上平面中心点。
3.17
纵向平面 longitudinalplane
与摩托车纵向中心平面相平行的平面。
4 操纵装置的型式、位置
4.1 主开关/点火开关
主开关/点火开关可使摩托车电气系统运行,也可使发动机运转。
如果是旋转开关,则从点火开关“OFF”位置到点火开关接通“ON”位置的旋转方向应为顺时针
方向。
4.2 发动机操纵装置
4.2.1 起动
4.2.1.1 起动开关/电起动开关
起动开关/电起动开关的操作方式如下:
2GB/T15366—2025
GB-T 15366-202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装置的型式 位置及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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