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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5.160.10 CCSQ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5927—2025 固体回收燃料的储运要求 Storageandtransportationrequirementsforsolidrecycledfuels 2025-06-30发布 2026-0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北京中投润 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云浮市深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红狮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公 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绿环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阳市 希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晨、郑旭、段英南、董婧祎、刘胜、薛志强、曾正、吕熠、杨建成、徐昊、黄敏锐、 杜松昭、曹海宙、金治河、郭彦鹏、李刚、邱泽东、嵇磊、韦娟、张捷、万细阳、工虔虔、崔洪坤、张江、郝利炜、 陈东波、程志寅、初雷哲、包冬冬、刘明安、温培艳。 ⅠGB/T45927—2025 固体回收燃料的储运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窑利用的固体回收燃料储运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水泥窑利用的固体回收燃料储运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3048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T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7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HJ662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固体回收燃料 solidrecoveredfuel 以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非危险固体废物为来源,通过预处理、除杂、破碎、筛分、分选、成型等单 一或组合工艺制备而成,在水泥窑系统或附加燃烧设备中燃烧时,能为水泥熟料生产提供热能的燃料。 4 总体要求 4.1 从事固体回收燃料储运的单位,应获得相应的备案。 4.2 从事固体回收燃料储运的单位,应按GB/T19001、GB/T24001、GB/T45001建立储运操作流程、 人员培训、安全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涉及安全卫生的,应满足GB/T12801、GBZ1的要求。 4.3 从事固体回收燃料储运的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4.4 在固体回收燃料储运过程中,应按照其来源(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 1GB/T45927—2025 其他固体废物)和应用部位进行分类,并设置相应的标识。 4.5 在固体回收燃料储运过程中,应对其分类代码、生产者名称、出厂编号、净含量、运输方式、运输工 具、运输单位、进场时间等基本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 4.6 应由专业人员定期对固体回收燃料储运相关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检修与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 时处理;应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急救等防护设施和设备。 5 储存 5.1 储存场所要求 5.1.1 储存场所应满足GB18599、GB30485的要求,不同性质的固体回收燃料宜分开存放,并留有通 风口或其他散热措施。 5.1.2 储存场所的形式及容量应根据固体回收燃料种类、数量、物理形态、周转次数和运输要求等因素 确定。 5.1.3 储存场所应选用带有护罩的安全灯具,地面宜设置防潮层,场地标高应高于周边地面,且有排水 设施。 5.1.4 储存场所应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标识,并配置监控和通信设备、照明设施、防雨设施、防雷 电设施和消防设施,消防设计应满足GB50016中丙类要求。 5.1.5 储存场所应配置火灾报警和导出静电装置。 5.1.6 储存场所应建设围墙或栅栏等隔离设施,并在设施边界周围设置防飞扬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及 防火隔离带。 5.1.7 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场所,发现火灾隐患、漏雨和积水应立即处理。 5.2 储存管理 5.2.1 储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应满足HJ662的相关要求。 5.2.2 储存单位应建立固体回收燃料的计量、抽样检查及台账管理制度,做好进料记录,并定期检查计 量误差。 5.2.3 不同来源和应用部位的固体回收燃料应使用唯一编号进行标记,记录固体回收燃料的生产者名 称、分类代码、净含量等。 5.2.4 应定期对储存固体回收燃料进行检验或抽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5.2.5 在储存场所附近进行动火作业,应满足GB50720的要求。 6 运输 6.1 运输单位应针对固体回收燃料制定运输方案及路线,应有防扬尘、防异味发散、防泄漏等技术措 施,宜根据固体回收燃料的来源和应用部位进行分类运输。 6.2 运输单位应根据运输方案配备足够数量的运输工具。 6.3 运输车辆进入储存场所,应核定装运的固体回收燃料实际重量。 6.4 运输车辆排气管应配备防火帽。 6.5 运输人员进入储存场所不应带入火源。 6.6 固体回收燃料运输时应防潮、防火、防散落。 2GB/T4592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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