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60
CCSA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6912—2025
债券发行人环境、社会和治理
评价框架
Environmental,Social,Governance(ESG)evaluationframeworkfor
bondissuers
2025-12-31发布 2026-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ESG评价原则 2 ……………………………………………………………………………………………
5 ESG评价框架 2 ……………………………………………………………………………………………
6 ESG评价流程 6 ……………………………………………………………………………………………
参考文献 9 ………………………………………………………………………………………………………
ⅠGB/T46912—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信、张蓓、杨娉、徐良堆、唐彬、刘峰、魏成、倪改琴、戚悦、牛玉锐、林劼、周舟、
魏晓宁、郑诗阳、蒋睿、陆晨希、毛晓庆、陈向京、张宣传、蔡恒培、殷红、陈亚芹、杨梅、郭步超、韩晓燕、
丁晴、张芳、廖原。
ⅢGB/T46912—2025
债券发行人环境、社会和治理
评价框架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债券发行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的评价框架,总体原则,评价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类主体对债券发行人进行
ESG评价。
注:债券发行人包括公司信用类债券和金融债券发行人。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人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
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金融债券发行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环境、社会和治理评价 environmental,social,governanceevaluation;ESGevaluation
对企业识别和管理可持续主题相关的环境因素(3.2)、社会因素(3.3)和治理因素(3.4)的意愿、行为
和绩效进行的综合评价。
3.2
环境因素 environmentalfactor
企业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与环境或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包括企业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注:一个环境因素可能产生一种或多种环境影响。
[来源:GB/T24031—2021,3.4,有修改]
3.3
社会因素 socialfactor
与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和表现有关的因素,包括企业对社会的影响。
注:社会责任是指组织通过透明和合乎道德的行为,为其决策和活动对社会的影响而承担的责任。这些行为:
———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包括社会成员的健康和社会的福祉;
———考虑了利益相关方的期望;
———符合适用的法律,并与国际行为规范相一致;
———被融入整个组织并在组织关系中实施。
[来源:GB/T36000—2015,3.16,有修改]
3.4
治理因素 governancefactor
协调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
1GB/T46912—2025
注:制度安排主要指企业用于管理和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结构和内部制度。
[来源:GB/T26317—2010,3.1,有修改]
4 ESG评价原则
4.1 科学性
围绕ESG等可持续主题相关风险和机遇、影响,评价维度和评价议题设置内涵清晰、方法合理,全
面客观反映实际情况。
4.2 兼容性
评价框架借鉴国际共识性框架和有益经验,前瞻考虑互操作性,兼顾国际适用性。
4.3 可行性
评价数据收集流程清晰,技术方法易于操作。使用者结合被评价对象行业特点、债券发行人特征
等,确定被评价对象适用的评价维度、评价议题。
4.4 动态性
根据我国相关监管政策要求以及相关国家标准适时调整更新、保持协调,突出评价时效性。
5 ESG评价框架
5.1 整体框架
ESG评价框架由评价分项、评价维度和评价议题3个层次组成,包括环境因素、社会因素、治理因
素3个评价分项、11个评价维度和33个评价议题。整体框架见图1。
注:在应用本框架进行评价时,综合考虑负面环境事件、环保处罚等相关突发事件并调整相应评价维度的表现。同
时,可将评价议题进一步分解为若干个评价指标。
本文件对涉及的评价分项、评价维度、评价议题进行了唯一编号,具体规则如下:
———按照债券发行人ESG评价框架进行顺序编号;
———编号由5个字母和数字组成,第1位为大写英文字母,表示评价分项,按照英文字母正序排列;
第2~5位为数字,其中第2~3位表示评价维度,第4~5位表示评价议题。
图1 债券发行人ESG评价整体框架
2GB/T46912—2025
GB-T 46912-2025 债券发行人环境 社会和治理评价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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