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5.160.20
E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090—2014
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
Dieselcomponentfromdirectcoalliquefaction
2014-12-22发布 201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中科合成油技
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秀章、梁仕普、丁华、李永旺、张继明、姜英、杨勇、史士东、舒歌平、袁根乐、
李英、张惠民、李文博、张晓静。
ⅠGB/T31090—2014
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直接液化制取的柴油组分油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
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安全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直接液化工艺生产的柴油组分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258 汽油、煤油、柴油酸度测定法
GB/T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261 闪点的测定 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GB/T265 石油产品运动黏度测定法和动力黏度计算法
GB/T268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康氏法)
GB/T386 柴油十六烷值测定法
GB/T508 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
GB/T510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511 石油和石油产品及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GB/T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1885 石油计量表
GB/T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5096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6536 石油产品常压蒸馏特性测定法
GB/T6540 石油产品颜色测定法
GB/T11140 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T17144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微量法)
GB20581—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易燃液体
SH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0175 馏分燃料油氧化安定性测定法(加速法)
SH/T0248 柴油和民用取暖油冷滤点测定法
SH/T0604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型振动管法)
SH/T0606 中间馏分烃类组成测定法(质谱法)
SH/T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0765 柴油润滑性评定法(高频往复试验机法)
1GB/T31090—2014
ASTMD7039:2007 汽油和柴油中硫含量测定法(单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Standardtest
methodforsulfuringasolineanddieselfuelbymonochromaticwavelengthdispersiveX-rayfluores-
cencespectrometry)
3 产品分类
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按凝点分为五个牌号:
a) 0号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4℃以上的地区使用;
b)-10号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5℃以上的地区
使用;
c)-20号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14℃以上的地区
使用;
d)-35号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29℃以上的地区
使用;
e)-50号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44℃以上的地区
使用。
4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 目 0号-10号-20号-35号-50号试验方法
色度/号 ≤1.0 GB/T6540
氧化安定性(总不溶物)/(mg/100mL) ≤2.5 SH/T0175
硫含量a/(mg/kg) ≤10.0 SH/T0689
酸度/(mgKOH/100mL) ≤7 GB/T258
10%蒸余物残炭b(质量分数)/% ≤0.1 GB/T268
灰分(质量分数)/% ≤0.01 GB/T508
铜片腐蚀(50℃,3h)/级 ≤1 GB/T5096
水分c(体积分数)/% ≤痕迹 GB/T260
机械杂质d无 GB/T511
润滑性e
校正磨痕直径(60℃)/μm≤460 SH/T0765
多环芳烃含量(质量分数)/% ≤1 SH/T0606
运动黏度(20℃)/(mm2/s) 1.5~7.51.4~7.5 1.3~6.5 GB/T265
凝点/℃ ≤0≤-10≤-20≤-35≤-50GB/T510
冷滤点/℃ ≤4≤-5≤-14≤-29≤-44SH/T0248
2GB/T31090—2014
表1(续)
项 目 0号-10号-20号-35号-50号试验方法
闪点(闭口)/℃ ≥50 ≥45 GB/T261
着火性
十六烷值f≥45 ≥40GB/T386
馏程:
50%回收温度/℃
90%回收温度/℃
95%回收温度/℃≤280
≤335
≤345GB/T6536
密度g(20℃)/(kg/m3) 800~870GB/T1884
GB/T1885
a也可采用GB/T11140和ASTMD7039—2007进行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SH/T0689方法为准。
b可用GB/T17144方法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GB/T268方法为准。
c可用目测法,即将试样注入100mL玻璃量筒中,在室温(20±5)℃下观察,应透明,没有悬浮和沉降的水分。
结果有异议时,按GB/T260测定。
d可用目测法,即将试样注入100mL玻璃量筒中,在室温(20±5)℃下观察,应透明,没有悬浮和沉降的机械杂
质。结果有异议时,按GB/T511测定。
e添加润滑性改进剂。
f添加十六烷值改进剂。
g也可采用SH/T0604进行测定,结果有异议争议时,以GB/T1884和GB/T1885方法为准。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在加工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产品每生产一成品罐为一批。
5.2 取样
取样按GB/T4756进行,取4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
5.3 出厂检验
出厂批次检验项目:硫含量、酸度、10%蒸余物残炭、灰分、铜片腐蚀、水分、机械杂质、运动黏度、凝
点、冷滤点、闪点、十六烷值、馏程、密度、多环芳烃含量。
出厂周期检验项目:色度、氧化安定性和润滑性检验周期为一个月。
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中表1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所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加工工艺条件改变及检修开工后情况;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GB/T31090—2014
GB/T31090—2014
5.5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的结果全部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5.6 复检规则
如出厂检验结果中有不符合表1技术指标的规定时,按GB/T4756的规定重新抽取双倍样品进行
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向用户销售的符合表1要求的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所使用的容器都应明确标明下列标志:
0号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10号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20号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
-35号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50号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
6.2 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属于易燃液体,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交货验收应按
SH0164、GB13690和GB190进行。
7 安全
根据GB13690,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属于易燃液体,其危险性警示见GB20581—2006中第8
章的警示说明。
GB-T 31090-2014 煤炭直接液化柴油组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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